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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东峰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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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形下会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?

作者:「北京盈+诉讼律师团队」

发表于:2019-01-22 03:23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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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刑事律师原东峰讲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?

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
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

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

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

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

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

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

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

对违反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规定,需要予以逮捕的,可以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先行拘留。


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,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,留置措施自动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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